| | | 周口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关于办理免费乘车证件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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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 | | 为贯彻执行政府关于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的政策,维护免费乘车乘客及公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豫政办[2007]8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规定,现对我市70岁以上老年人及离休干部、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乘客等办理免费乘车证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本市常住居民,持“河南省老年优待证”的70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和持由民政部门签发的伤残证的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乘客均可申请办理免费乘车证件。 二、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老年优待证或离休干部证、伤残军人证、伤残警察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人20元,保期1年。 三、申请人持保单,本人近期半寸彩照4张到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办理免费乘车证。为方便办证,总公司将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办证点联合办公。 四、办证时间为两个月,从2008年9月22日至2008年11月2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办公)逾期未办理者,顺延到下一年度集中办理。 五、咨询电话:6015367 6018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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