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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心城区汉阳路、六一路责任单位和分包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6月28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对中心城区内的汉阳路和六一路进行督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按照通报要求,7月14日,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督导组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回访,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已整改到位的问题
需要整改的问题一:汉阳路(七一路至黄河路段)两侧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上,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
回访情况:没有发现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分包单位:市直工委、市行政服务中心
需要整改的问题二:汉阳路(黄河路至莲花路段)道路两侧的电线杆、配电箱体上的小广告清理不彻底;汉阳路变电站北侧、妇产医院北侧建筑物墙体上没有进行刷白,涂画小广告现象严重。
回访情况:该路段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墙体已进行刷白,黄河路至莲花路段道路两侧的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已清理,配电箱体已重新刷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综合投资公司
二、正在整改的问题
需要整改的问题一:汉阳路行政服务大厅南侧部分商家把杂物、石块堆放在停车位上,影响车辆停放和路人通行。
回访情况:用杂物、石块霸占停车位的现象大大减少,但仍有个别停车位被杂物占据。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直工委
需要整改的问题二:六一路老干部活动中心对面的人行道上,有商家在售卖家具;两个小吃摊摆放在人行道上。
回访情况:没有发现摆放在人行道上的两个小吃摊,但售卖家具的商家仍在人行道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周口迎宾馆
需要整改的问题三:六一路(交通大道至黄河路段、七一路至老干部活动中心段)有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现象。
回访情况: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比以前明显减少,但仍有车辆占据机动车道违章停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分包单位:市农业局、周口迎宾馆
需要整改的问题四:汉阳路(中石油加油站对面)人行道上、汉阳路(交通大道至黄河路段)东侧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回访情况:汉阳路(中石油加油站对面)人行道上的建筑垃圾已清理干净,但汉阳路(交通大道至黄河路段)东侧人行道上仍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需要整改的问题五:六一路(黄河路至交通大道段)路面及两侧人行道清扫保洁、小广告清理不彻底。
回访情况:路面及两侧人行道清扫保洁成效明显,但小广告清理还不够彻底。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农业局
需要整改的问题六:六一路道路东侧建行家属院、水利局工程队家属院围墙没有刷白,墙体上张贴或涂画有形形色色的小广告。
回访情况:六一路北段水利局工程队家属院围墙全部刷白,但六一路南段道路东侧建行家属院墙体没有刷白,墙体上仍张贴或涂画着各类小广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农业局
三、没有整改的问题
没有整改的问题:汉阳路新华驾校大门南侧有一家洗车点占据人行道经营。
回访情况:洗车点仍占据人行道经营。
责任单位:川汇区
分包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督导组对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分包单位提出表扬,希望以上单位继续保持创建成果,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有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承诺整改到位;对反馈问题没有整改的责任单位和分包单位提出批评,希望受到批评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整改,3天之内整改到位。另外,督导组将跟踪督导,若发现问题仍未整改,将启动问责程序,并将问责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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