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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 2016-08-24 07: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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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30批4件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川汇区川汇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南角加油点,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大气污染严重;永金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东南角,中石化加油站没有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气味难闻。(责任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2家加油站分别是周口市高庄加油站和周口石油劳动服务公司加油站,均属私营加油站,营业执照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手续齐全,已在今年5月份纳入周口市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按照市、区蓝天工程方案及相关部门要求,应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家加油站已于2016年8月9 日,改造并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并委托油气回收监测单位进行了监测,目前正在申请验收。

    下一步,川汇区环保、商务等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要求,加强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的监督管理。

    二、川汇区庆丰街景园盛世华都小区,一楼多家饭店烟囱安装在居民楼内,油烟、噪声污染严重,曾向环保局反映多次,一直未得到解决。(责任单位:川汇区人民政府)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此件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27批23号反映的为同一问题。目前,第27批23号案件已办结,并公示完毕。

    三、项城市平安大道路北味精厂西200米,王聚卿涂料加工厂,搅拌机粉尘污染环境。(责任单位:项城市人民政府)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涂料加工点位于项城市平安大道老火车站西300米路北,主要生产加工设备为搅拌机一台,没有粉尘收集处理设施,因而造成粉尘排放,污染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针对群众的反映问题,联合调查组责令该涂料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三天内拆除设备。目前该涂料加工点已经关停,设备拆除到位。

    对此,项城市已对 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通报批评和党内警告处分

    下一步,项城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问题的排查,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太康县杨庙乡政府南1公里,公路两侧生活垃圾常年堆放,气味难闻;杨庙乡政府北1公里,小店村桥两侧河堤长期堆放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太康县人民政府)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杨庙乡南约1公里处民太公路两侧间断性堆放有生活垃圾。南北长约300米左右。杨庙乡北约1公里大新沟南岸河堤小路两侧堆放有生活垃圾,长约500米。形成垃圾随意倾倒的主要原因是该乡没有建设垃圾中转站,住建部门无法将垃圾运往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导致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对此,调查组立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成该乡进行整改。8月18—20日,杨庙乡和县住建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清运,将垃圾全部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目前,该乡已筹资30余万元,签订1.5亩的土地租赁合同,拟建设一座标准化垃圾中转站。下一步,将加大宣传与监督力度,加快垃圾中转站建设步伐,确保垃圾集中收集,彻底解决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同时,太康县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对全县生活垃圾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防类似问题发生。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3日

    (第30批)

[ 责任编辑:祝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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