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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丰华置业有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冯祖华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提起公诉,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但由于该项目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为切实维护被拆迁户及其他债权人的权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川汇区人民政府现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河南丰华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进行对接与审核,现公告如下:
一、河南丰华置业有限公司除被拆迁户以外的所有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持有效原始债权凭证到周口市川汇区汉阳路中段维也纳酒店609房间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
三、债权人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联系人:赵圣军 电 话:18638095128
刘青峰 电 话:18638095793
川汇区丰华园综合改造指挥部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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