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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强力整治中心城区“电动车之乱”

今后,中心城区电动车要上牌啦

挂有牌照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7-07-07 0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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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7月6日,周口晚报记者从周口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将强力整治中心城区“电动车之乱”,把电动车交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中心城区将对电动车实行挂牌管理和限行管理,凡有电动车的城区居民,需要带有关手续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挂牌手续。经过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加装防丢防盗、交通行驶监控装置,按不同型号购买防盗抢险和交强险后,加挂电动车“标识牌”、发放《电动车登记证(临时)》。私自加装、改装的车辆,自行撤除恢复原样后才可上牌。上牌后,交警部门按照其车类性质,参照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电动三轮车的《三轮车登记证(临时)》一次性发放,过期不再办理,牌随车走,报废终止,只减不增。上牌工作结束后,凡无证无牌电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行驶,违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挂有牌照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必须持有C2以上驾驶证。对环卫、快递专项作业使用的三轮车,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型号、统一外观标识,规范管理。

    另外,中心城区先期划定交通大道以北、中州大道以东、大庆路以西、滨河路以南为严管区域,在7时~8时、11时~12时、14时~15时、17时~18时四个时段,准许接送学生的电动车在严管区域上路行驶。20时~6时,准许运货三轮车上路行驶。其他时段严禁任何三轮车在严管区域行驶,违者由交警依法处理。电动车在一个月内有5次违章或者一年累计有20次违章的,收回标识牌。

    在中心城区坚决取缔电动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发现非法营运的,相关部门按照非法营运、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顶格处理。

[ 责任编辑:李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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