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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市委法律顾问 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

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召开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7-08-08 1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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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彦章) 7月31日,全市党内法规工作会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等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

    会议宣布,经市委同意,聘任周口师范学院汪家宝和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娄际堂为市委法律顾问,王连合、冉麦礼、孙云山、苏华伟、李中海、李俊青、宋孟阳、郭力、郭泽峰9人为市委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市法院研究室、市检察院研究室、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为市委法律咨询机构,聘期三年。三者由市委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服务。

    刘继标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依法执政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双轮驱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这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市委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正式建立了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标志着全市党内法规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依规管党治党踏上了新征程,必将对提高市委依法决策水平,推进周口法治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刘继标强调,市委法律顾问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前,我市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关键阶段,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三高三优”的具体工作目标。无论是完成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目标,还是推进“四大攻坚”、实现“四大突破”,都迫切需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迫切需要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依法决策的“参谋部”、法律风险的“防火墙”、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辅导员”。这次市委聘任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都是我市法学界的精英,代表性强,专业水准高,希望大家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和实践优势,密切关注全市改革发展进程,积极参与市委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多提意见、多出主意、多谋对策,当好参谋助手,为推进法治周口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刘继标要求,市委法律顾问制度要严格执行、全面落实。今后,凡市委决策的重大事项,出台的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都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程序,主动向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为市委法律顾问和专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市委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市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协调推进政府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步骤地推进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刘继标最后强调,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和各人民团体党委(党组)以及具备条件的乡镇办党(工)委,要按照时间节点,采取切实措施,分阶段分层次扎实有效推进,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上,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德才传达了中央、省委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宣读了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咨询机构的通知,并对我市党内法规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秘书长李云就市委法律顾问选聘情况进行了说明。刘继标、李德才、李云为受聘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并合影。

[ 责任编辑: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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