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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发公函找专家是在滥用公权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红网 2017-08-14 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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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份名为《关于赴贵市就医相关事宜的函》的文件在网上引起热议。该文件落款为桂林市纪委宣传部,并盖有疑似该部门的公章。文件里,一位自称为桂林市纪委宣传部干部的人士请广州纪委协助“找一位小儿先天性心脏病的权威专家。”当事人回应记者,“内容属实,家里很急,想通过组织找个专家。”(8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家中有病患者,谁都想找个实力雄厚的专家给看病,有职有权的干部是这样,无职无权的普通百姓,何尝又不是这样呢?然,医疗权威专家也不是谁想请就能请到的。情急之下,很多人都会托关系、找门路,请医疗专家看病。

    纪委干部家有小孩患病,心急如焚的心情那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我们每个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动物,纪委干部也不例外。可是,干部干事也要公私分明,讲究原则性吧。用公函加盖纪委公章的形式,以公权的名义,让对方纪委帮你办私事、请专家,未免太不妥当。纪委本来就是一个监督权力的主管部门,如此滥用公权,岂不损害自身的公正形象,何以服众?

    身为纪检干部,不会连这些浅显易懂的道理都不知。尤其是,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更是把执纪问责挺在前头,绝不能在作风面前留有缝隙授人以柄。假如我们的纪委干部都以自我为中心,动不动就以公函形式,以纪委的权威优势要求别人为己行方便,这样的纪委还有什么信誉度可言呢?一些干部群众又如何看待我们的纪委干部?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从这个角度上讲,发公函找专家看病,应当引起当地部门的反思和整改。比如,干部思想素质高不高、作风实不实、纪委公函公章管理是否规范等等,所有这些都要进行一次检查完善。否则,纪委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难免遭遇负面影响。

[ 责任编辑:戚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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