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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乡镇公务员要“多条腿走路”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红网 2017-11-27 1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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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媒体的记者发现,公告中首次强调,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11月25日人民网)

    强调对新录用乡镇公务员的5年服务期,这无疑是为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的稳定,为了基层的发展。

    基层要发展,要稳定,要打通服务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增强基层民众的获得感,让他们生活幸福,基层公务员队伍只能增强不能减弱,基层乡镇公务员队伍更必须稳定。但稳定既需要政策作出“硬约束”,也要“多条腿走路”,让乡镇公务员安安心心在基层乡镇干事创业。

    基层乡镇现在很难留住人,原因是复杂的,但归纳起来,无外乎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公务员基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儿,一旦遇到有公务员调走或者头疼脑热,其他公务员就要顶上去,因此乡镇公务员的工作特别辛苦;二是乡镇公务员无论是工作条件还是生活条件都非常艰苦,因此很多乡镇公务员都把家安在城市,近年来随着管理逐渐趋严,乡镇公务员不能“走读”,调动就是不少乡镇公务员的追求。三是基层公务员的晋升空间有限,乡镇公务员很难干出大成绩,即使干出成绩,在乡镇也常常没有人看到,没有大成绩就难提拔,难提拔就一辈子在基层,上升无望,影响“军心”。

    如此看来,要让乡镇公务员安安心心在乡镇干事创业,把乡镇作为自己的“诗与远方”,就应该强化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基层乡镇公务员的“痛点”,比如大力改善基层乡镇公务员的生活工作条件,完善基层乡镇公务员岗位的设置,在干部评优晋级、考核晋升时目光向下,让乡镇公务员有更多的机会升迁等等。这对乡镇公务员人在乡镇、心在乡镇、理想也在乡镇,作用不言而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建章立制,坚持“多条腿走路”,关心爱护基层乡镇公务员,这对保证乡镇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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