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公 告 (11月28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7-11-28 09:31:28 
分享到

    王丽娟、朱常青:

    申请执行人李爱红与被执行人王丽娟、朱常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向被执行人王丽娟、朱常青发出(2016)豫1602执1932号执行通知书,本院已对被执行人朱常青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新街小区1号楼2单元2层东户房产(房权证号:周房字第04603号)依法进行司法拍卖,拍卖已成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你十五日内搬出上述该房屋,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28日

[ 责任编辑:李欣 ]

扫码二维码关注周口日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