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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违规借用越野车”不能止于警告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红网 2017-12-01 08: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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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纪委近日通报,白城市洮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齐龙于2013年12月,违规向企业借用1台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直至2017年4月才归还。包齐龙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1月30日中新网)

    借用企业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长达4年,不知道他和这家企业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人家企业愿意将越野车长期借给他用,这背后到底有没有什么不正当的利益交换,都要查一查,不能因为车已归还,给他一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就草草结案,那是不负责任。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公务用车制度让公车私用越来越难以实现。在此情况下,有些干部就开始将手伸向那些企业,以借用的名义把企业的车辆拿来私用。这里面有政府与企业有利害关系,企业不敢不借的原因,也有的假公济私,将公家的钱以其他名义拨付给企业,再由企业买来车辆上户后让给政府官员“借用”。这些隐蔽性很强的操作手法,一般的检查还真难以查出来。

    官员借用企业车辆作为自己的坐骑不是什么新鲜事。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全国查处的这类违规案例,据不完全统计多达上万起。截至目前还有没有此类现象存在,还真没有人敢站出来拍着胸口保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从中央到地方都在不断地完善制度,但违规者总能想出奇奇怪怪的方式,来规避风险逃避检查。这就需要我们各级监管部门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去识别和发现。

    此事件再次证明,对于官员的监督管理必须加强。除了正常的工作日管理之外,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管理也必须跟上,要让这些官员时刻处于组织的监管之中。特别对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要进行认真核对,除了报告了的事项,还有没有其他未报告的更要清查。就拿包齐龙来说,他违规借用企业越野车长达四年时间,难道就没有人发现?肯定不可能,而且有可能组织和上级领导也很清楚,只是没有认真起来,对此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不是空话,更不是矫情的话,而是实实在在的大实话。“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再好的制度,再严的要求,不动真逗硬,就会有人想方设法铤而走险。所以,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也同样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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