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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报告呼吁尽快建立长护险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 2017-12-22 09: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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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成年人都已认识到护理规划的重要性,但又对怎样规划充满了迷惘,成年人的焦虑感和迷茫感则充分印证了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及时性。”12月20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发布《2017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报告呼吁我国应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报告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地区为调查框架,选取了青岛、长春、南通等12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和烟台、南京等经济状况、人口结构具有可比性的12个对照城市进行了调研,并以当地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30-59岁成年人两类人群为调查对象,前者重点关注其目前的护理服务使用情况及护理服务需要,后者则关注对未来失能风险的认识、护理服务规划和对商业护理保险的需求。

    在对商业保险未来产品设计及提供服务等方面更具导向性的成年人组调查中,报告结果显示,成年人普遍对未来的长期护理问题感到忧虑,包括“给家人造成负担”(人群比例47.2%)、“找不到护理人员/机构”(43.6%)、“护理费用上涨快”(47%)。从护理费用筹资责任和护理服务提供责任两方面来看,“养儿防老”仍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流养老观念,选择认可“居家养老”模式的受访者中占比最高(达49%),47%的受访者认为子女应承担护理问题给老年人造成的经济风险,但希望通过购买专业护理服务方式来履行照料父母的责任的人群占比为65%。

    报告结果显示, 70岁的年龄在身体机能和护理服务两方面都是一个重要的临界点。超过70岁,一方面,自理能力下降,重度失能的人群比例显著上升;另一方面,合适的专业护理短缺,同时护理费用上升。在专业服务和保险等第三方支付“双失”的情况下,服务和费用负担均集中在家属尤其是子女身上。因此,我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恰逢其时,发展适合中高龄及高龄老年人需要的专业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从调研结果看,虽然专业护理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护理保障体系的发展已具备了肥沃的土壤,但商业护理保险的发展却并不乐观,不仅商业保险市场人群覆盖率很低,同时还存在着严重的“重理财、弱保障”的问题。以成年组的调查数据为例,在所有被调查人群中约有11%的受访者宣布自己持有有效的长期护理保单,但在剔除带有现金返还功能的储蓄型及理财型产品后,保障型商业护理保险的人群覆盖率则大幅降至5%以下。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数字仍然严重高估了保障型产品的比例。

    为此,报告指出,当前,我国保障型商业护理保险具有很强的“小众”特点,目前客户群集中在中青年、高财富、自有保障充分、偏好专业护理服务的人群中。家中有失能老人、认为护理保险是理财工具、认为未来不确定因素过多的成年人大多愿意购买商业护理保险。反之,已经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认为护理保险是重疾保险替代品、希望尽早开始养老规划、认为政府应承担主要护理筹资责任、愿意靠房产套现来支付护理费用、对商业保险公司信任度低的成年人大多不愿意购买商业护理保险。同时,受访成年人对真正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所知甚少:20%了解投保年龄限制,仅3%了解理赔环节的日常活动能力失能条件。

    此外,在业内引起普遍关注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被调查人群中却知之甚少。报告结果显示,被调查的绝大部分老年人和成年人不了解所在城市是否属于试点范围,能准确回答的人群比例分别为21%和30%。同时,被调查人群对试点政策的关注度也普遍较低。对此,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当前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费用大多由社保基金支付,而社保基金的收支压力又较大,为此,从标准制定到具体执行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试点地区的地方政府都慎之又慎。

    作为护理服务筹资的一种模式,报告对以房养老也给予了关注。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成年人中有33.6%愿意出售房产来支付护理费用,而这些人购买护理保险的动力则较弱。对此,报告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护理保险和房产套现之间有较强的替代性,而随着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的变化,房产的传承性在减弱,但在养老筹资方面的功能却在加强。

    报告认为,行业应利用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创造的“酝酿期”,根据社会护理保险“保基本”的原则明确自己的定位,改变商业护理保险“小众”的局面,改变产品“重理财、弱保障”的格局。同时创新保险产品,提供更多简单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护理保险条款增加信息透明度。此外,还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以改善行业社会形象并大力开展保障知识宣传。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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