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北永兴街点式楼南楼四楼西北户房屋,自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方查找,未联系到房主,也未见任何相关人员与指挥部联系。自登报之日起,请该房主7日内凭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到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到,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该房产予以处置。
特此声明
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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