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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1月18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8-01-18 08: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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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北永兴街点式楼南楼四楼西北户房屋,自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启动以来,经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方查找,未联系到房主,也未见任何相关人员与指挥部联系。自登报之日起,请该房主7日内凭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到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到,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法定程序对该房产予以处置。


特此声明


周口新天地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8年1月17日


[ 责任编辑:张倩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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