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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村民种大烟触刑律 检察官释法理秉公办案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4-16 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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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龙都网讯 (周口报业全媒体记者 姬慧洋 陈永团 通讯员赵陆海 刘凯 文)66岁项城市民吴某芳因听信“罂粟苗能治病”的传言,在自家院内种了3700余颗罂粟苗。4月16日,记者从项城市检察院获悉,吴某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批准逮捕。

3月16日,项城市郑郭镇派出所民警在吴某芳家院内发现种植有罂粟苗,高约15厘米。经调查罂粟苗为吴某芳种植。派出所民警现场清点罂粟苗3790株。经鉴定,该铲除物为罂粟苗。当日,吴某芳被项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吴某芳交代,2017年上半年,其在湖北省武汉市一养牛场打工时,在一片草丛中发现了“大烟(罂粟)”种子,虽然其明知国家不允许种植罂粟,但听说“大烟”能治病,自己身体不好,遂将种子带回并于2017年9月撒在自家院内,等苗子长到10多厘米后自己食用,用来治病。

吴某芳被拘留后,同村的村民代表来到项城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递交了由200多名村民摁了手印的联名求情信,请求检察院对吴某芳宽大处理。

“作为办案人员,对吴某芳的家境我深表同情。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吴某芳非法种植罂粟3790株,数量较大,可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社会危险性。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惩治犯罪、教育群众,我们将依法办理此案,请乡亲们理解并支持我们检察院秉公执法。”侦监科科长赵陆海接过求情信,并进行一番释法说理。来访村民听后表示相信检察院,尊重法律,遂一起离开项城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

[ 责任编辑:王笑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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