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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郸城县光明中学违规组织考试招生被处理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2018-06-05 1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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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县教体局发布《关于对光明中学违规组织考试招生的处理通报》,通报指出,光明中学南校6月2日上午违规组织招生考试,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有关规定,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处理通报结果公布后,群众纷纷点赞郸城县教体局!


省教育厅重申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下面一起来看看郸城县教体局的处理通报吧!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光明中学违规组织考试招生的处理通报


各乡镇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局各股(室、站、中心):


   6月2号上午,教体局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光明中学南校正在举行招生考试。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基础教育股、民管办、纪检组成立调查组,就违规招生立即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时发现该校正在组织考试,法人张明玺、校长崔磊、南校校长韩栋避而不见。

       

   《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中要求:“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管理。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教体局此前专门召开会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选拔性考试等违规招生行为。光明中学对教体局要求置若罔闻,阴奉阳违,违规组织考试招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有关规定,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精神,经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光明中学全县通报批评,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核减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500人;给予法人张明玺、校长崔磊、南校校长韩栋、马仲杰行政记过处分。对于群众反映的违规收费问题,待县联合工作组调查后,再作处理。


   各乡校要以此为戒,加强对本单位招生工作管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十项严禁”工作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落实党组决策部署,对于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3日


[ 责任编辑:叶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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