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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五批)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 2018-07-02 0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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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市西华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20036

反映情况: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固东村二组漯西公路边有一家养猪场,粪便直接排放到诉求人的耕地旁,导致小麦和大豆受损,求助。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逍遥镇固东村二组漯西公路沿线共有3家养猪场。1.朱小巍所经营的养猪场,户主朱小巍,存栏140头,用地属于一般农田,建设有沉淀池、晾粪棚,污水经沉淀池后浇灌自家庄稼,检查时发现该场北侧灌溉渠内有粪便滞留。2.杜廷伟所经营的养猪场,户主杜廷伟,存栏150头,用地属于一般农田,建设有沉淀池、晾粪棚,污水经沉淀池后浇灌自家庄稼,检查时发现该场南侧灌溉渠内有粪便滞留。3.西华县政和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法人杜如林,2014年5月27日办理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验收。目前该合作社存栏700头猪,土地属于一般农田,占地30亩,建设有沉淀池、晾粪棚、沼气池、沼液池、干湿分离设施。该养殖场粪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流入沼液池储存。通过调查,该合作社与逍遥镇固东村委会签订有沼液灌溉协议,逍遥镇固东村每年向该合作社提供100亩农田用于沼液浇灌庄稼,无粪污外排。

关于群众反映“粪便直接排放到诉求人的耕地旁边,导致小麦和大豆受损”问题,现场检查时发现耕地附近沟渠内有粪便堆放,给周边村民生产造成一定不便。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调查组立即责令两家养猪场清除灌溉渠内粪便。截至6月24日,灌溉渠内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并恢复原状。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其加强监管,确保群众的环境权益不受侵犯。

责任追究情况:由于逍遥镇政府副镇长曹治业、西华县农牧局逍遥畜牧兽医中心站站长何国旗、逍遥镇固东村支部委员杜根领未切实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根据《西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华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对曹治业、何国旗、杜根领三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 责任编辑:王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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