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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甘肃女孩跳楼”事件看中学教育缺失

魏祎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8-07-04 10: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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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甘肃女孩跳楼”事件看中学教育缺失

6月20日,甘肃庆阳19岁女高中生李某奕跳楼身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步步被揭露的真相,刺得人心痛落泪。

有众围观者因天热看得辛苦,鼓掌欢呼催其跳楼的冷漠;有班主任吴某厚对其猥亵,致使其多次自杀未遂的起因;有某检察院先是认为吴某厚行为涉嫌犯罪,后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疑惑;有学校愿出35万元与女孩家属私了,换得家属放弃其他诉讼权利的震惊……当然,也有让人温暖的消息,如消防队员和民警在未能成功营救后的深深自责等。只是温暖如烛火,在寒流面前显得太过微弱和无力。

跳楼事件中有一个细节很少有人关注,据《中国新闻周刊》《甘肃坠楼女孩父亲:她曾十几次自杀未遂 从未得到道歉》一文中所述,“女儿后来跟我讲,事发后,当晚她在宿舍,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去找了学校心理辅导室的老师,那里的老师又找了政教处,政教处的老师让当事人过来给我女儿道歉。”心理老师和政教处老师的做法值得商榷。如果只是一位普通老师处理一般纠份,她的做法可以理解。但作为一名心理老师,而且是学生就性骚扰问题进行求助,她的做法则非常不当。她违背了咨询伦理中最重要的保密原则,以为把此事交给上级处理就行了。她本该是学校最懂得女孩心思的老师。在此类“羞事”发生后,女孩不向父母求助,而是求助于她,这里包含着多大的信任!但她却辜负了一个即将崩溃的女孩的心。其实,此时这件事还有挽回余地,如果政教处老师不选择道歉这种息事宁人的方法,而是按照解决性骚扰的处理办法直接报警,让违法者受到应有惩罚,让受伤者的伤口开始愈合,女孩所受的伤害或许就不会那么大,可能就不会在饱受病痛和心理伤害折磨一年后,还选择在最美的年龄让生命凋零。

学校愿出35万元私了的做法,尤其让人不齿。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来衡量,学校本应是一方净土,是道德的高地,是守法的典范,该校所作作为已玷污了“圣洁”二字。

笔者是一名刚刚步入高三的学生,过去两年的高中生活每天都在高强度的压力和高频率的节奏中度过,虽和同学们一起学到了很多知识,但却没有时间和机会去思考未来的人生应该在怎样的轨道里行走,怎样才能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如果在试卷里出现如何评判“甘肃女孩跳楼”事件这道题,相信绝大多数同学都会写出正确的答案。但是真到了走向社会的那一天,遇到类似的真实命题,笔者不敢确定有多少同学,能标准答对这道题。

叶圣陶几十年前说过这样一句话,“教师并非教书,而是教育学生。”韩愈在1000多年前写下这样的名言,“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育,就是教书育人。学校和老师在讲授学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做人的道理,培育学生完备的人格,帮助学生选择正确的前行轨迹,这才是教育的真谛。  

[ 责任编辑:李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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