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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开展专项行动让闲置土地“活”起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8-07-05 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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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河长 通讯员 王金华

本报讯 一边是土地资源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一边是不少已批土地未能及时利用,如何破解这一“老大难”?日前,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正在开展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解决在土地利用、开发及监管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全市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到今年底,全市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80%以上。

据了解,今年5月,我市印发了《周口市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方案》。“批而未用”是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后闲置三类用地的总称。该方案明确指出,今年12月31日前,我市2006年至2017年闲置土地处置率要达到80%以上。6月26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向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交办了闲置土地清单。清单显示,目前我市供后闲置土地面积3209亩,其中市本级43宗3103亩;全市疑似闲置土地面积96宗6702亩,其中市本级78宗6275亩。针对土地闲置类型和原因,国土、规划、住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政策逐宗拿出处置方案,通过完善调整规划,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解决遗留问题,该开工的开工,该置换的置换,该收回的收回等方式,妥善处置闲置土地。

中心城区四区和各县市已把闲置土地落实到具体地块,并逐块编号标在图纸上,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一是对由于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相应职责,及时解决遗留问题,保证及时交付土地,完善配套设施,确保企业及时动工建设。二是督促企业追加投资。针对由于资金不足引起闲置的,要求用地单位写出书面承诺,即时建成投产;同时,鼓励企业利用土地闲置开展项目合资合作,解决资金问题。三是制定合理的退出机制。对企业原因长期闲置的土地,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闲置超过2年的建设用地,严格依法收回,对土地闲置超过1年的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

今后,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的项目下达催建通知书,并通过市、县、乡三级国土动态巡查,及时了解项目整改情况,加强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监督管理。整改期间土地不得办理使用证延期手续、转让过户和抵押登记。整改期满复核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不允许参加我市土地竞拍活动,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目前,市国土资源局已成立10个督导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督导推进。市政府启动问责机制,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严格约谈问责,并暂停受理建设用地报批;对秩序混乱、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责任。

[ 责任编辑:孙银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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