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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三十四批)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中华龙都网 2018-07-09 09: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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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口市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186

反映情况:周口市淮阳县安岭镇程小庙贾庄村内有一个胶粒化工厂,位置在村支书许玉岗家院内,生产过程中机器噪声扰民,排出的废水与废气导致村内100棵杨树落叶死亡。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通过核实,该塑料加工点位于淮阳县安岭镇程小庙村贾庄村杨秋艳的宅基地内,与第32批X410000201806290008号所举报塑料颗粒厂为同一厂,属重复举报。该塑料厂占地面积189平方米,彩钢棚占地面积30平方米,业主黄六营,属无证经营。该塑料颗粒加工点原是废品收购点,2018年5月20日,业主购买旧设备加工塑料颗粒,清洗废水排入门前的水沟。安岭镇政府发现后,先后于5月27日和6月10日对其下达了拆除通知(6月1日至6月10日期间,因麦收未进行生产)。由于设备未拆除到位,其存在断续生产行为,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于2018年6月30日对该塑料颗粒加工点依法进行取缔,并恢复原貌。下一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安岭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其反弹,并举一反三,认真排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淮阳县监察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安岭镇分管环保的副镇长石华中、淮阳县环境攻坚战第五督察组组长冯守忠实施诫勉谈话,给予安岭镇程小庙村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许玉岗党内警告处分。

二、周口市沈丘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27

反映情况:周口市沈丘县新安集镇武营行政村:1.庄南三个楼板厂,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此事,检查一结束他们还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污染更严重。2.庄后有个武营寨,里边有个微粉厂,周边水浇地都不能用,从庄内去武营寨,臭气熏天。3.村子多年来没有支书,选出来了候选人又搁着了,所以没人管、没人问。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属实。

(一)武营三个楼板厂情况:位于武营行政村南侧的三个预制板厂分别为武营元预制板厂,业主武营元;武建华预制板厂,业主武建华;马玉梅预制板厂,业主马玉梅。主要原料为砂石和水泥,产品为楼板。生产流程为原料——搅拌——定型——外卖。主要生产设备是搅拌机、定型机、切割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经查,群众反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此事,检查一结束他们还干,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污染更严重”属实。预制板厂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噪声,粉尘是在楼板切割过程和大砂原料存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切割过程中的机械噪声。现场检查发现,武营元预制板厂于2017年6月取缔后至今未生产,场区没有原料和成品,土地已租赁,没有生产迹象;武建华预制板厂和马玉梅预制板厂,虽已在2017年6月被当地政府取缔,但设备已经修复,场区堆放有砂石,有生产迹象。

(二)群众反映“庄后有个武营寨,里边有个微粉厂,周边水浇地都不能用,从庄内去武营寨,臭气熏天”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沈丘县朝欣微粉有限公司,位于新安集镇武营行政村北,占地18860平方米,于2011年7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投产,法定代表人周国章,环保手续齐全。由于市场和经营原因,该公司自2016年6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生产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粉尘、废气。废水是水洗过程中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中和调节池——砂滤池过滤后,达标排放。粉尘来源于雷蒙磨工段,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气来源于烘干工段,烘干机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废气污染较小。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以前池内剩余废料进行清理和晾晒,无污水和废气产生。执法人员对公司南侧的沟渠进行提水监测,经检查,PH值为6.4、COD为26.5mg/L、氨氮为1.08mg/L,达到地表水四类水水质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未发现水体污染和臭气熏天问题。

(三)群众反映“村子多年来没有支书,选出来了候选人又搁着了,所以没人管,没人问”问题已转交乡镇进行解决。

处理整改情况:

(一)针对武建华预制板厂和马玉梅预制板厂修复设备和违法生产问题,新安集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已按要求对其进行取缔,并拆除了设备和原料。

(二)调查组督促沈丘县朝欣微粉有限公司对院内晾晒的废料进行清理转移。县政府已责成新安集镇政府和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对3个预制板厂和沈丘县朝欣微粉有限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乡镇(办)对存在的预制板厂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排查,切实改善周围农村生态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新安集镇党委给予武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武全志党内警告处分;沈丘县环保局纪检组对环保监管员韩露露实施诫勉谈话。

三、周口市太康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43

反映情况:周口市太康县五里口乡何楼村西南角有一养猪场,离村庄很近,臭气难闻,粪便满地堆放,污水乱流,无任何环保设施,影响张庄、申庄等村的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人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养猪场全称是五里口乡何楼村甘清林猪场,负责人甘清林,建于2005年,占地2亩,两栋猪舍,位于五里口乡何楼村西南角,现存栏生猪31头。臭气难闻的原因是紧挨猪场猪舍西边有污水沟,路西边有两处堆放的粪便。经调阅太康县五里口乡政府、县农牧局、县环保局接访信访记录,均未发现有反映该养殖场举报件。

处理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太康县畜牧局对其下达了行政指导意见书,要求清理猪场周围污水、粪便,还田利用,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7月6日经现场核实,该养殖场业主已自愿将存栏猪全部卖出,养殖设备和猪舍已自行拆除。场区周边已清理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太康县五里口乡党委对乡包村干部孟凡录、何楼村负责人何素华实施诫勉谈话;太康县农牧局给予畜牧站站长郭才辉同志记过处分。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7日


[ 责任编辑:翟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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