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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集贸市场、公园景区、中心广场等8类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8-08-10 08: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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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年度复查,深入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开展,近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组成四个督导组,分别对我市中心城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第三督导组重点察看了中心城区部分集贸市场、公园景区、中心广场等区域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示范点建设情况,涉及8类共29个示范点,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心广场

(一)五一文化广场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广场四周围栏上公益广告存在陈旧、破损现象,需更换一批颜色靓丽、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花坛内铁艺公益广告过小,从广场中央环顾不能被明显观察到;广场北部有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宣传内容,建议在南入口处设立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宣传版面。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广场地面铺砖存在多处破损、隆起现象,需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3.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广场花坛内绿植需定期进行修剪、保洁;广场及周边存在悬挂横幅现象。

4.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在广场东北角,不利于开展活动,且标识老化,需更换新标识(爱心放飞梦想);按照“六有一落实”标准,在临近七一路广场南侧建设新的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公示志愿服务项目,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常态化开展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二)开发区人民广场

广场地面铺砖有破损现象,需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无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缺少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内容。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

(三)火车站广场

广场及周边有商贩占道经营;绿地内杂草丛生,需及时清除;无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无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无关爱未成年人、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漯阜铁路公司

二、小广场、小游园

(一)建设大道与大庆路交叉口翰墨园

该游园有围墙遮挡,但没有任何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川汇区

(二)大庆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小广场

广场大型广告牌上商业广告多,公益广告占比小,且宣传内容不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东新区

(三)周口大道与庆丰街交叉口小游园

游园内花坛、绿化带花草修剪、维护不及时;游园内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公益广告宣传,变电站上公益广告破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东新区

三、集贸市场

(一)北花园农贸市场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宣传氛围不浓厚;有诚信“红黑榜”,但评选流程不清晰,红榜商户和黑榜商户宣传公示不规范。

2.市场秩序情况。市场南门附近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市场内商户存在占用通道堆放物品现象。

3.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市场南门存在垃圾积存、污水横流等现象;市场内个别摊位有异味,苍蝇乱飞,卫生状况较差,活禽区宰杀不分离,且随地乱扔垃圾、污水横流。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川汇区

(二)黄淮大市场

市场展厅门口悬挂有文明诚信宣传横幅,文明诚信创建活动已开展,但无宣传展示栏;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较少,宣传氛围不浓厚;市场入口处提示牌、灯杆上公益广告内容仍是“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的内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经济开发区

四、公园景区

(一)关帝庙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景区内宣传版面存在陈旧、破损现象,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宣传氛围不浓厚;显著位置缺少文明旅游、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宣传内容。

2.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景区周边存在车辆拥堵、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现象;周边建筑围挡上无公益广告;绿化带内有残缺断档、黄土裸露等现象。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川汇区

(二)周口公园

公园内及周边文明旅游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公益广告陈旧、破损,南门附近创城公益广告内容陈旧;门口绿化带存在残缺断档、黄土裸露现象。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三)和谐公园

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数量较少,宣传氛围不浓厚;无文明旅游、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等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东新区、市城管局

五、服务窗口

(一)周口市儿童医院

大厅门口两块电子屏播放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少;“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评选活动宣传少;入口处花坛没有修剪、维护;车辆停放需进一步规范。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移动公司周口分公司建设大道营业厅

营业厅内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较少,显著位置无行业规范展示;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建设标准低,无统一标识,服务项目未公示。

责任单位:移动公司周口分公司

(三)联通公司周口分公司七一路营业厅

营业厅内存在临时性展架张贴公益广告现象;缺少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够好。

责任单位:联通公司周口分公司

(四)川汇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缺少学雷锋“文明使者”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不够好;门口悬挂有横幅,北侧墙面上有乱涂写现象,东墙上“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公益广告内容需更新。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川汇区

(五)工商银行铁路支行营业厅

营业厅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宣传少;有便民服务区,志愿服务站服务项目未公示;禁烟标识不明显。

责任单位:工商银行周口分行

六、河道湖渠

(一)沙颍河(中州大道桥南头)

堤坡有大量商业广告,散落有垃圾及杂草,水面杂草(水草)丛生;西侧桥头台阶破损、水泥路面隆起,红砖裸露。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川汇区

(二)沙颍河(大庆路桥北头)

河边栽种有大量绿化树木,绿化标准高;桥头小广场存在小商贩兜售商品现象;信号塔围栏南侧有大量杂物堆积,堵塞通道;堤坡散落有垃圾,水面杂草(水草)丛生,有塑料袋等漂浮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川汇区

(三)沙颍河(八一大道桥北头)

河堤沿路两侧有建筑垃圾,绿地内散落有垃圾,需及时清扫,堤坡有大量杂草;水面杂草(水草)丛生,有塑料袋、矿泉水瓶等漂浮物。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川汇区

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一)前王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社区内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且宣传栏破旧、分散,宣传氛围不浓厚。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社区路面轻度破损、凸凹不平;未发现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未发现无障碍设施和禁烟标识;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功能室少,面积偏小,无青少年活动中心、红色网络教育家园等功能室。

3.环境卫生治理情况。环境绿化美化较少;部分墙面有破损、污渍;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措施。

4.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不健全;办公用房面积偏小,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5.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家庭创建、移风易俗等活动展示不完整,制作形式缺乏创新;志愿服务站未公示志愿服务项目,活动开展偏少,活动记录少。

责任单位:川汇区

(二)联盟新城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社区内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广场上宣传版面面积小,且破旧、数量少,缺少富有特色的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家庭评选、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等活动展示。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社区入口处缺少指示牌;社区内部分路面地板破损,墙面有污渍;未发现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未发现无障碍设施和禁烟标识;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功能室不齐全,无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阅览、红色网络教育家园等功能室。

3.环境卫生治理情况。社区绿化带有断档、枯死现象,需及时修剪、维护;垃圾桶偏少,无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设施。

4.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较少,创新不够、缺少特色,活动记录不及时,长效机制未建立;志愿服务站内多为捐赠衣服,且堆积有其它杂物。

责任单位:川汇区

(三)星龙华缘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志愿服务等创建活动展示少,宣传版面内容陈旧,宣传氛围不浓厚。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室不齐全,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功能室不完善,活动开展不经常;禁烟标识不明显。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不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4.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志愿服务站建设标准低,服务项目未公示,存在临时应付现象。

责任单位:市经济开发区

(四)碧桂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无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和“遵德守礼”展示。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初具雏形,办公家具已到位,人员未到岗,尚未正常开展工作。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不健全,办公用房面积偏小,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4.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无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活动未开展;缺少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宣传内容,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内容展示;未发现党员教育、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专栏。

5.其它情况。车辆停放缺乏有效管理,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责任单位:东新区

(五)未来家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公益广告建设情况。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较少;无周口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十不准”行为守则和“遵德守礼”展示;部分宣传栏版面内容陈旧,破损严重。

2.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社区内垃圾桶较少、无停车位,日常管理不规范;未发现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和禁烟标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活动功能室面积较小,布局不合理,无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功能室,无活动记录。社区绿地内杂草丛生,花木没有修剪,有断档少垄现象。

3.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不健全,办公用房面积偏小,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

4.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情况。缺少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内容,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展示内容;未发现党员教育、普法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专栏;道德长廊模范人物展示不准确、不规范且陈旧破损。

责任单位:港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希望各区、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造中心城区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各类示范点创建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将于近期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凡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周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工作组

2018年8月9日


[ 责任编辑:王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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