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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第四届周口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7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周口人大网向社会公布《条例(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8月16日,收到市委法律顾问、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市委法律咨询机构、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市人大代表、市直各单位、市民等提出的大量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收到的意见建议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初步反馈意见,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为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开门立法,推进立法公开化进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使《条例》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现将《条例(草案)》再次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8月16日至8月2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来信邮寄地址:
周口市川汇区莲花路中段人大综合楼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466000
2.电子邮件:zksrdfgw@163.com
3.联系电话:0394-8269862
周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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