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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 2018-08-24 09: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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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精神及上级检查要求,对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1日收取的期房转现房抵押登记费予以清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2016年10月1日(含10月1日) 至2017年11月1在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受理并已缴纳了房屋期转现抵押登记费的付款个人。

二、退费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三、退费方式:采取银行转账点对点支付方式。付款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及缴款收据等相关证件凭据。对符合退费条件的付款人,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请符合退费条件的付款人,在2018年12月30日前前往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94-8218181

8263183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址:http://www.zkgtzy.gov.cn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周口国土资源

周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4日

[ 责任编辑:王笑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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