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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 关于李春红非法集资案件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日报 2018-08-30 09: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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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李春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被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凡涉及在上述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日内到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登记确认,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一)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投资或入股或借贷协议凭据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入资及获取收益银行交易明细。

(二)登记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老滚石院内)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

电话:张警官 18638095501 王警官 18638095110

(三)登记确认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甄别、确认、登记完毕。

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

2018年8月30日


[ 责任编辑:王松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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