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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李春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被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凡涉及在上述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日内到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登记确认,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
(一)登记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投资或入股或借贷协议凭据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入资及获取收益银行交易明细。
(二)登记确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老滚石院内)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
电话:张警官 18638095501 王警官 18638095110
(三)登记确认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甄别、确认、登记完毕。
周口市公安局荷花路分局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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