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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任性小伙酒驾套牌摩托车被查 一次性记36分罚款3500元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2018-10-16 1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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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姬慧洋 陈永团 通讯员 许素云


近日,交警在市区七一路与龙源路交叉口附近查获一名酒驾的摩托车司机,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该司机不但酒驾而且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就连这辆摩托车也是一辆套牌车。10月16日,记者从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该男子被处于3500元罚款,驾驶证被一次性记36分的惩罚。


10月12日下午,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按照支队部署在辖区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集中查处行动。在市区七一路与龙源路交叉口附近的执勤点,一辆白色两轮摩托车引起了执勤民警毛浩霖注意。因为该摩托车成色较新且该车款式为近两年新款,但该摩托车却只悬挂前号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自2014年1月24日起,摩托车号牌由原来的前后悬挂改为只需悬挂单面号牌,即后号牌。


执勤民警毛浩霖判断该车可能涉嫌套用他人车牌的违法行为,遂上前示意驾驶员下车并接受检查。面对民警的检查,该摩托车驾驶人慌了神,果然不出所料,该驾驶人不能出具行驶证,对车辆号牌来源也吱吱呜呜说不清楚。在询问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其身上有浓浓的酒味,遂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73.2mg/100mL。在进一步核实驾驶人身份和车辆号牌信息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持有的驾驶证为C1驾驶证(小型车辆驾驶证不具备驾驶两轮摩托车的资格),该车悬挂的号牌竟是他人报废车辆的号牌。


在事实面前,张某对自己的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准驾车型不符、酒后驾驶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聪明”的张某本想摩托车上挂个号牌,就不会引起交警的注意,可以逃避执法检查,没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上述三项交通违法,张某被周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三大队处以3500元罚款,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在此,交警提示: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身份的象征,也是区别不同机动车身份的重要标志。为了便于统一执法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行为,国家对悬挂机动车号牌作出了统一的标准。套用他人号牌不仅害社会、害他人,最终也会害自己。


[ 责任编辑:马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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