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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正规电商平台、保存购物凭证……

周口市工商局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您当前的位置 :中华龙都网  >> 新闻中心     来源:周口晚报 2018-11-05 0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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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窦娜

本报讯 “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将至,面对网络电商经营者铺天盖地的促销活动,市工商局网监科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网络购物的同时,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

放心购物,要选择正规电商平台。目前,网络销售平台众多,企业网站商城及各类新开办的微商城不断涌现。他们采取各种促销方式吸引消费者注意,其中不乏一些陷阱。消费者网购时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访问量较多、信誉度较高的购物平台和网络店铺,并要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要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注意账户支付安全,切忌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关键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细心观察,莫因优惠打折冲动购物。许多消费者选择在“双十一”狂欢购物,本就冲着打折优惠。商家也充分利用消费者心理,以量求胜,薄利多销,营造声势,积累信誉。但近几年电商平台流行预付定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定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上却存在在规定时间内系统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定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规则,仔细查看活动的详细规定以及店铺和商品的相关评价,对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货比三家”后再做决定。消费者不要因所谓“凑单”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对事先看好的商品,消费者最好提前一段时间放入购物车以便观察,避免入套商家虚假打折。由于“双十一”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快递服务难免出现延迟,消费者要有购物后延迟收货的心理准备。在此期间,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急需品、生鲜制品。

预防欺诈,要注意保存维权证据。网络购物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动动手指就可以买到心仪的物品。但随着网络经营主体的快速增长和竞争逐渐白热化,以次充好、虚假打折、夸大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也逐渐增多,成为投诉热点。因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留存商家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做出承诺时的截图等证据,注意收集和保存聊天记录、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收到商品后,消费者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商品种类、规格、数量是否与自己的订单一致,货品是否损坏,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如果碰到优惠促销无法兑现、商品质量与商家描述不一致、商家擅自取消订单、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发货延迟、甚至买到假货等问题,这些证据可以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武器。线索提供 连平

[ 责任编辑:窦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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