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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01-17

受西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19年1月25日10时,在西华县粮食局四楼会议室,以公开竞拍的方式,确定西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XH2018-18号、XH2018-19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共同投资开发伙伴。

一、合作开发模式

西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与合作方合作,每宗土地入股500万元整,剩余资金合作方按照合同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西华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两宗土地涉及《西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1622-CR-201816、411622-CR-201817)所约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合作方承担合同编号411622-CR-201816、411622-CR-201817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约定权利和义务。

二、项目概况 (1)XH2018-18号宗地,位于中华路西侧、奉母路北侧,面积4666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起拍价:715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2)XH2018-19号宗地,位于中华路西侧、奉母路南侧,面积4933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起拍价:7600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三、合作开发条件 1.合作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具有与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满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信誉良好,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9年1月23日17时,凡有意向单位须交纳保证金1000万元/宗,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4.保证金银行回执。

五、其他 本次确定合作开发伙伴采用增价竞拍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合伙人。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可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查阅索取标的详细资料、竞买须知、《合作开发协议书》样本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 2019年1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周口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口分行西华县支行

账号:1717022609200011722

联系地址:西华县粮食局四楼

联系电话:13033940766

周口市诚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金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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