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教训深刻!周口1起事故,2人醉驾,3车相撞,4人死亡

来源:大河报周口

作者:

2019-01-17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于扬 李玉坤 通讯员 许素云

深夜时分,车来车往的106国道周口市淮阳县新站镇段,醉酒的兰某某驾车逆行撞上一辆货车。就在这时,同样醉酒的雷某也驾驶一辆面包车撞上了那辆货车,而货车司机则是正常驾驶,没有饮酒。一起事故,三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代价非常惨痛。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1月17日从周口市交管支队获悉,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淮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

经查,今年1月4日夜9时44分,兰某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106国道新站镇三里庄路段时,与正常行驶的一辆低速货车迎面相撞。随后,雷某驾驶一辆面包车,也撞上了这辆低速货车。这起事故造成雷某及3名乘车人员死亡,另有两名乘车人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最先酿起事故的兰某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血液酒精含量达21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而不幸身亡的雷某血液酒精含量达455.8mg/100ml,同样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先后两次被撞的那辆货车属于正常行驶,司机牛某某没有饮酒。

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淮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

“看到这惊人的数据、看到这疯狂的行为,事故的发生仅仅是赶巧了吗?当然不是,这起事故和兰某某的无证驾驶、逆向行驶、醉酒驾驶,雷某某醉酒驾驶有着必然的联系,他们如此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出事故是不幸的,但也是必然,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千万不要饮酒开车。”周口市公安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马月红]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