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破解就业性别歧视 改变观念是关键

来源:周口晚报

作者:

2019-02-28

宋海转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在招聘行为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此《通知》的出台,无疑是破解就业性别歧视、保护女性合法权益的有利之举。近年来,女性就业难、结婚难、生育难的问题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不少女性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不遭性别歧视。但是,冰冷的职场现实击碎了不少女性的公平就业梦想。有的女性为了找到工作、保住工作,不惜隐婚,甚至放弃做妈妈的权利。而二胎政策实施后,一些企业把这一政策考虑在内,更是加剧了女性的就业难度。

诚然,女性结婚以后怀孕、哺乳会影响工作,需要休产假、请哺乳假,看似“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利益,无法“把人的资源利用开发到最大化”,所以有些用人单位拒招年轻女性,甚至剥夺她们做妈妈的权利。而用人单位的这种“男性员工比女性员工更划得来”的观念,正是性别歧视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因此,想要破解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改变人们的用人观念,让整个社会更文明、更包容,让更多的人明白,女性的各种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女性天然的孕育子女的权力不应该被剥夺、被歧视。

[责任编辑:马月红]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