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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汇区纪委监委做细做实“四项监督”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04-02

本报讯 (记者 韩志刚 通讯员 胡书展 王率 董大刚) “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盯得越来越紧,工作一点儿都不敢马虎。”川汇区某局主要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川汇区纪委监委以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为重点,精准“把脉点穴”,痛击作风顽疾,做细做实监督职责,确保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政治监督。该区纪委监委一方面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决策部署,主动及时请示报告工作;另一方面坚守职能职责,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该区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2月1日,区委书记李宗喜上廉政党课,利用秦岭违建别墅问题和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把力量和心思聚焦到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同时,区纪委监委严查“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四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解决个别部门和单位落实上级要求“在行动上不认真不彻底,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该区将9个办事处和67个区直单位划成5个协作片区,分别由5个执纪监督室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日常监督。一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该区纪委监委成立3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区80家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不力、不严而出现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2018年,全区共追究失职失责党员领导干部11例24人,对2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办事处纪委书记进行约谈警示,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落实。二是持续推进“中梗阻”专项治理常态化。该区纪委监委加强脱贫攻坚、惠民资金发放、扫黑除恶、污染防治、干部作风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和问责工作,有效解决了政策“棚架”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村组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擦亮办事窗口,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2018年,全区挖出“保护伞”问题线索25条,已经结案6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谈话3人。三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支出、“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2018年,该区纪委监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查处用公款报销个人应付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11起,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6人,收缴违纪资金7.8万元。四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个别村居干部涉黑涉恶、把持基层权力的典型案例并通报曝光,增强了震慑效果,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强化派驻监督。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市纪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口径”要求,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撤销36家原有纪检组,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实现了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打通了监督“最后一公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挂牌后,区纪委监委全面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管理,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和管理考核办法,指导督促各派驻机构严格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目前,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实现经常化,9个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始独立或参与办案,由“聋子的耳朵”华丽转身为“捉鼠的猫”。

强化巡察监督。该区在完成市委巡察“规定动作”的同时,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目前,中央巡视组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已办结4件,正在办理2件(重复件);省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115件问题线索和第七巡视组移交的9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市委巡察移交的3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7件。2019年新春伊始,该区积极推进村级巡察,让“探照灯”照亮“最后一米”。

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持严字当头,对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时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盯住不放、咬住不松,重点惩处、形成震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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