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9-05-17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姬慧洋 陈永团 通讯员 余永章 文/图
中心城区设定限行区域,加装各种车篷的机动三(四)轮车、非机动三(四)轮车驶入限行区域要接受罚款;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三轮车非法营运、出租车滞留候客、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严厉查处……5月16日下午,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攻坚推进会获悉,我市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周口“创卫”贡献公安力量。
据了解,会议上对原有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方案进行细化,在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加强停车秩序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中心城区加装各种车篷的机动三(四)轮车、非机动三(四)轮车的整治力度。
方案中首先设定了限行区域。将大庆路(含)以西、中州路(含)以东,黄河路(含)以北、沙颍河南路路(不含)以南暂时设定为限行区域,根据工作实际逐步扩大加篷机(非)动三轮车、四轮车禁行区域。市公安局各单位采取分包道路、联合集中执法的方式开展整治活动。
针对加装各种车篷的机动三(四)轮车、非机动三(四)轮车驶入限行区域的处罚也比较严厉,一经发现处于50元以下罚款处罚并予以割篷;不能当场缴纳罚款的,一律予以扣留车辆。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不再进入禁行区域后放行。
需要说明的是,快递车等民生车辆不在限行之列。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刘祥东表示,要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大干一场攻坚战,要把中心城区所有交通管理对象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范畴,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环境和通行秩序,为创卫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黄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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