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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纪委监委全程督办破解土地执法难题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19-06-25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徐松 通讯员 宋健 李飞

今年以来,郸城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不断完善方式方法,协调县自然资源局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协作配合、敢于碰硬,严格执纪执法,破解全县土地违法案件查处难、执行难问题,收到新增违法占地零增长的阶段性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作为政治机关,监督违规、查处违法、破解难题,纪委监委责无旁贷。”郸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友涛坚定地说。

建机制,确保握指成拳。该县探索建立上下贯通、整体发力、齐抓共管、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为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夯实了基础。成立土地违法案件专项整治小组,县长李全林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友涛和县委常委谢超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局局长杨玉民任办公室主任,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县政府常务会、县纪委常委会常设议题。构建县纪委监委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下发《郸城县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探索建立“三督一后盾”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自然资源局执法职能,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督导乡镇党委属地管理职能,织密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网;强化督导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发挥监督堡垒和前哨作用。同时,县纪委监委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坚强后盾,坚决为担当者、实干者撑腰,确保在土地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中形成敢抓敢管、真抓真管、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违法的相关规定,综合各部门职能权限,细分工、明责任、严督查,构建四级责任体系,将责任压实到基层,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首先夯实自然资源局的部门管理责任。负责全县范围内土地执法巡查,在发现新增违法占地问题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监委和县政府“两违办”,及时抄送给所在辖区乡镇政府。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对土地违法案件及时立案,依法严查,强化震慑。其次是夯实乡镇自然资源所的巡查责任。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具体负责本乡镇区域巡查工作。严格、细致、详实的制定巡查工作计划,明确巡查责任区域、巡查责任人员、巡查路线、巡查时段、巡查频率。县纪委监委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巡查责任人员日常巡查工作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三是夯实乡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实行乡镇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督促各乡镇全力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并对认定的土地违法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四是夯实村级监察信息员的信息采集责任。针对违法占地在乡村易发多发高发的问题,发挥村级监察信息员贴近群众、了解情况的天然优势,广泛搜集、整理土地违法问题线索26条,第一时间上报给县纪委监委或土地执法部门。

盘底数,确保有的放矢。按照全面排查、重点标注、分门别类、严查立改的工作方式,统一汇总、严格登记、建立台账、澄清底数,严肃查处、立行立改,坚决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排查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全面排查2018年以来各乡镇范围内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全面细致梳理,确保不留死角。坚持整治有重点。将影响城镇形象、阻碍城镇发展、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5种违规违法占地问题进行重点标注,集中优势力量、精锐力量,依规依法严肃查处。坚持整改重实效。将专项整治行动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对违法占地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分门别类处理,该拆除的坚决予以拆除并复耕到位,符合补办用地手续条件的,在立案查处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郸城县集中拆除整改违法用地建筑83宗,退耕还耕土地面积168.85亩。

严问责,确保实际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对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履行责任不力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重点治“慢”,对巡查中未及时发现、报告、抄告土地违法行为的,不作为、慢作为造成新增违法占地情况的,坚决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接到抄告后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追究所在辖区乡镇相关人员责任。严肃惩“乱”,对于在专项行动中,不听招呼、不顾大局、顶风作案的,特别是阻碍执法、对抗执法、干扰执法的违法占地责任人坚决交由公安机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截至目前,该县严肃查处涉及土地违法案件13起,依法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因履职不力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有效推动了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翟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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