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礼让行人”你看见了吗

来源:周口晚报

作者:

2019-07-26

■刘昂

前天傍晚,笔者经过市区中州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时,目睹了惊险的一幕。一女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载着一个小女孩,沿斑马线从路东向路西前行,当穿过西侧机动车道时,远处驶来一辆奔驰车,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意图抢在电动三轮车之前驶过斑马线。电动三轮车主人被这辆快速驶来的奔驰车吓得不知所措,把车停在了路中间。“吱……”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响彻云霄,奔驰车停下的时候与电动三轮车的距离不到一米,车轮下正压着“礼让行人”四个字……

看到这一幕,笔者不仅为电动三轮车捏了一把汗,更为奔驰车的这种野蛮行为汗流至踵。为何“礼让行人”四字就在眼前,你却视而不见?为何前方有人,你却加速前行?为何你开着豪车,却得不到尊重?答案是:你没有文明出行!

在倡导以人为本的今天,礼让行人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一种社会公德。

目前,在周口市区的十字路口、人行横道的斑马线旁,基本都能看到“礼让行人”的字样,这就是提醒机动车司机减速慢行,见到行人及时停车避让。但是我们经常看到行人让车,而且对于这种现象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俗话说“车祸猛于虎”,行人为了不被“老虎咬”只能避而让之。

其实,机动车避让行人,是我国“交通法”的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看似简单的法律规定,为何没有真正发挥出约束力呢?笔者认为应从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从字面的角度,规定不够严格。规定中“应当”二字并不代表必须,这样就让司机有空子可钻。若表述更准确,比如,遇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必须停车让行。这样,就不会让人产生异议,也就无空可钻。换言之,法律应该作出机动车必须无条件礼让行人的规定,才能确保行人的路权,才能真正让“礼让行人”这一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从而使交通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城市文明形象也会进一步提升。

二是从文明的角度,行为不够自觉。一条斑马线,亦是一条“道德线”,是检验社会文明和道德水平的一个标杆。司机是踩一脚刹车给行人一个善意礼让的手势,还是加一脚油门鸣着喇叭抢行,都体现着其文明程度。如今,在我们身边拥有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文明意识、安全意识、公共意识还没有及时跟上。只有交管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劝导和执法力度,让司机养成文明行车、礼让行人的习惯,才能使交通文明意识逐步提升,真正做到文明出行。

三是从行人的角度,意识不够明确。当我们路过无红绿灯的人行横道时,经常会发现一些行人在斑马线前犹豫不决,甚至走出去了又会转回来。明明有的司机已经停车让行,但是行人就是驻足不前,非要等到视线里没有车了再走。这种下意识的选择,也让做出礼让行为的司机只能先走一步,甚至感觉文明行为并没有被行人接纳。所以笔者认为,既然司机做出了让行的行为,行人走或不走都应给予一定的回应,一个微笑、一个点头、一声谢谢,都会给司机带来欣慰和鼓励。

我们常说:“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可见,“礼”是我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为人处世的重要素质体现,更是每一个人崇高人格魅力的展示。

所以,无论是在斑马线上还是斑马线外,无论是司机还是行人,都要“礼”字先行,“礼”出文明,让文明始终“在线”,“在线”于城市的每一条大街小巷,“在线”于每一个人的心中。

[责任编辑:牛勇威]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