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垃圾分类既要多措并举更要久久为功

来源:周口晚报

作者:

2019-07-30

■刘昂

今年6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其中,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被写入草案。随着立法工作的加快推进,我国垃圾分类即将进入强制时代。

在地方,23个省、自治区已制订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6个重点城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正在逐步建立。其中,《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格垃圾分类标准。之后,北京等一线城市的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也提上日程。

垃圾分类,是改善生活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推行垃圾分类并非一蹴而就,尤其被立法后,这不仅是对行为的约束,更是一种习惯的养成,只有坚持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完善制度、持续推进,才能保证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落实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是基础。“纸巾干垃圾,不管多湿它都是干垃圾,瓜子壳湿垃圾,不管多干它都是湿垃圾……”这是一首上海关于垃圾分类的歌曲。就目前而言,很多地方仍在使用写着“可回收”“不可回收”的垃圾桶,何为可回收物?何为不可回收物?一旦标准模糊,市民便会手足无措,更何况现在不可回收垃圾里又分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如何让市民完全分清垃圾的类别,还需要有关部门的教育引导。社区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基础单元,也是垃圾的主要产出地,街道办事处可以在各自辖区建立社区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城管、环保等部门可以在人流密集处发放带有通俗易懂图标的宣传单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视台、新闻媒体定期播发有关垃圾分类的常识。真正让市民把垃圾的类别熟记于心,让垃圾分类潜移默化到日常生活中。

落实垃圾分类,健全制度是保障。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民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社区、居民等多方主体,包括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协力推进。在实现地方立法的同时,制度建设在实行垃圾分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在贯彻落实法规条例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常态长效机制和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通过行政处罚、舆论监督、政策支持等措施,深化各单位、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同时,政府也要激活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逐步形成国民团体、企业等社会主体主动参与、协同治理的机制。只有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的制度,才能让垃圾分类有抓手、有推手。

落实垃圾分类,持之以恒是关键。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是一项水滴穿石的工作,必须有“积跬步以至千里”的精神,不能一阵风,刮过就算。前面制定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后面执行的时候会涉及许多环节,同时也可能会出现很多困难、矛盾,比如市民的抵触和抱怨,政策或者设施不配套,垃圾集中后后续处理不到位等。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各个职能部门,亦或是老百姓,都要保持一颗恒心,抓住关键问题,在实践中不断细化、完善各类制度和措施,并以此为延伸,向更多的方面覆盖,最终实现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垃圾分类,势在必行。期待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新起点,全社会共同开创垃圾分类工作新局面,一起守住祖国的绿水青山,携手共建共享我们的美好家园。

[责任编辑:牛勇威]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