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09-30
根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6执3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协助将被执行人刘子鹏名下位于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西段北侧、电厂北家属院0号楼407房屋(房产证号:2016070609号)过户至胡亚飞名下(4127011984****3016),现声明刘子鹏名下证号:2016070609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公告。
2019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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