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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向电子烟“亮剑”

来源:周口晚报

作者:

2019-11-04

深圳正式向电子烟“亮剑”

刘昂

10月中旬,深圳新一轮控烟“车轮战”正式打响,这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监督的对象就是新版《控烟条例》中首次纳入禁烟范围的公交站台。在执法现场,共有6名烟民被罚,各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这也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

依据新版《控烟条例》中对于烟草制品的定义,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因此,吸电子烟也被纳入吸烟的范畴。

电子烟,这个当前热销的电子产品,通过五花八门的宣传手段迅速被烟民所熟知。商家宣传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有害物质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电子烟虽披着“安全的外衣”,打着高科技的幌子,但其仍含有有害成分。一句话,电子烟也是烟,一样含有尼古丁,一样能让人上瘾。资料显示,《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评选出21世纪最糟糕的科技发明,电子烟榜上有名;世界卫生组织也已明确表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同样,也有专家指出,相比于普通香烟,电子烟的成分更加复杂,除了含尼古丁以外,还可能含有甲醛、乙醛、丙烯醛等有毒的醛类物质,多种化学物质混合会对人体产生复杂的影响,可能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肺癌。而与其危险性相伴的,是对其危害性认识的不足,盲目的信任追捧。如今的电子烟产品,以其鲜艳的外表、各种香型的口味赢得了广阔的市场,不仅大群烟民将其视为一种“健康”而“时尚”的戒烟方式,政策法律监管方面此前更是一片空白。

正因如此,我国对电子烟的监管体系建设也在加快。国家卫健委计划通过立法方式对电子烟行业进行监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之前下达的电子烟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将在近期实施。除深圳外,杭州等城市已明确将电子烟纳入“控烟令”,北京、成都等城市也拟将电子烟纳入监管范畴。

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补上监管的制度空白、规避市场的野蛮竞争、呼吁相关职能部门尽早出台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电子烟行业走向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深圳升级《控烟条例》,将电子烟拉进黑名单,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意义;深圳开出的首张电子烟罚单迈出了监管的重要一步,也传递出了“电子烟和传统烟草待遇相同,都需要严管”的鲜明导向;更是给我们释放出了这样的信号——电子烟不是戒烟的辅助工具,它只是吸烟者的荒唐借口,无论传统香烟还是电子烟,严管乃至全禁都是大趋势。

目前,已经有许多国家将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归入烟草产品进行监管,更有加拿大、新西兰、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掀起了“禁电子烟”行动。深圳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为我国将来更大范围内全面禁止电子烟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同时,也为如何在规定的禁烟场所进行电子烟监管积累了经验,具有破冰意义。笔者期待深圳这张罚单能够在更广范围内激活电子烟管控程序,从而进一步提高控烟效果。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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