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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黑车”但别黑了心

来源:周口晚报

作者:刘昂

2019-12-17

刘昂

拼车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相信很多人也都经历过。而近日农民工曹某拼车的新闻则上了热搜。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2月11日晚,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民警在珲乌高速长吉段巡逻至长春方向418公里处时,发现前方有一人影。民警随即下车询问,男子自称姓曹,黑龙江人,此前在吉林通化打工,因为听说拼车的价钱便宜,他便和别人拼车打算到长春乘坐火车回黑龙江老家。不成想司机在高速路上让他下车,并骗他说前方不远就到长春了,让其步行过去。于是,曹某便下了车。当时天正下雪,高速路上伸手不见五指,他一路走了3个多小时,也没走到长春,而且还迷了路。最后,在民警的帮助下,曹某被送到长春市高速路口,同时,民警提前为曹某安排了换乘车辆。就这样,曹某安全地到达了长春火车站。

事后,有记者从吉林分局处获悉,民警将曹某带上车后就开始询问其所乘坐车辆和司机的信息,但因为曹某无法提供相关信息,警方尚未能锁定车辆。警方表示,一旦掌握了相关信息,会把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看到这则新闻,我们不仅为曹某捏了一把汗,更为该事件的司机(以下称为“拼车司机”)的欺骗行为感到愤怒。试想,在风雪交加的晚上,曹某一人行走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呼啸而过的车辆,冬季寒冷的天气,出现任何一种意外都会威胁到曹某的生命安全。正如网友说的,“拼车司机”不计后果的骗人做法简直和故意谋杀差不多!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拼车司机”如此大胆地做出骗客甩客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

一是曹某所乘车辆并非正规网约车,“拼车司机”目的地并不在长春。现在,随着私家车逐渐增多,微信“拼车”已经成为了常态。不过有很多司机是打着顺风车的幌子,用微信建立载客群,在没有办理客运营运证的情况下干起了拼车送客的生意。他们每天有固定的往返线路,通过微信群预订座位,人满即发车,根本不受网约车平台监管,没有约束,完全不必在乎乘客的满意度,甚至可以随意更变行车路线,以达到利益最大化。估计“拼车司机”正是因此才让曹某在高速路上下车,不至于让自己费时费油跑弯路。所以说,拼车出行还是要选择正规渠道,千万别因贪图一时的便宜而给自己的行程添堵。

二是曹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让“拼车司机”有隙可乘。首先,曹某与“拼车司机”约定的地点是长春火车站,曹某在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情况下就同意下车,这是盲从;其次,曹某在迷路的情况步行3个多小时,而没有选择报警求助,这是冒险;再者,曹某没有记录司机和车辆的信息,才导致民警无法对“拼车司机”进行追踪处理,这是不备。如果曹某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拿起法律的武器坚持到站下车,那么“拼车司机”肯定会完成任务。因此,曹某也为公众上了一课,出门在外,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选择拼车出行一定要留存车辆相关信息,加强防范意识,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报警,为警方提供第一手线索。

三是打击“黑车”难度大,“拼车司机”存在侥幸心理。一说拼车,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网约车,其次想到的应该就是“黑车”了。原来的拼车就是私家车合乘使用,司机以非盈利性与乘客分摊费用,既互惠互助又节能减排。但是有些司机从中看到了商机,把拼车当成了营生,搅混了这一潭清水。近年来,社会非法营运车辆有增无减,尽管营运部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取证难”是查处“黑车”的一大难题。估计“拼车司机”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敢冒着风险把曹某扔在高速路上。因此,地方政府及运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有奖举报政策,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积极性,发现“黑车”坚决举报,让其无处遁形。

年关将至,正是非法营运的活跃期。曹某雪夜被扔高速路上的事情不能就此作罢,交警和运管两部门应该就此事一查到底,绝不能让“拼车司机”逍遥法外,也借此机会向全国的“黑车”敲响警钟。

[责任编辑:赵彩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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