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一批转办案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12-18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1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1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商水县南干渠河水脏臭,水污染严重。附近居民饮用该河水后引起身体不适,有20多位居民得了疾病。(商水县南干渠河道目前正在改造中)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17年5月,商水县生态环境分局实施了南干渠7个排污口截污纳管,并铺设6公里的污水管网,解决了污水乱排问题。2017年11月,商水县城管局接管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以后,对沿岸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实施了河道降水清淤、污水管网铺设等工程,并设置了围挡封闭河道沿岸,防止附近居民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目前,商水县南干渠河水已得到有效治理。

经走访群众了解,目前南干渠沿岸居民生活用水全部使用自来水,没有饮用地下水现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1.进一步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排查检查力度,严防沿岸偷排污水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避免河水污染事件发生。

2.采取源头引水措施,达到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的。

3.加快南干渠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打造岸绿、水清、景美的宜居环境。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2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2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沈丘县周营镇东头养殖场院内有个碎铁厂,无任何手续,一直在生产中。

2.周营镇东头孔大桥北附近有个洗沙场无手续,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问题1:该碎铁厂全称是沈丘县裕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周营镇欧营行政村,业主杨忠臣,主要生产流程是将收购的废旧铁皮进行粉碎,无环保手续。周营镇政府已于2019年11月25日对该厂生产操作间进行查封,并由当地电管站切断高压线。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调阅周营镇电管站该厂11月份以来的用电记录显示,该厂只有生活用电产生,未使用工业用电。

问题2: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孔大桥北附近的洗沙场有两个,分别是周口豫皖建材有限公司和沈丘县华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周口豫皖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孔大桥北面西侧,法人鄢旭,办理有环评手续并于2019年4月通过审批。主要经营范围碎石沙石废料、机制砂石的回收、加工、销售等。

(2)沈丘县华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孔大桥北面东侧,法人李震,办理有环评手续并于2019年4月通过审批。

2019年11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两家公司的洗沙设备正在进行调试,但院内物料无覆盖,相关部门立即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停止调试生产。接到此次转办案件后,调查人员再次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有生产迹象。

三、处理整改情况

问题1:针对调查核实情况,周营镇政府及时与该厂业主联系,业主表示将尽快出售机械设备,不再经营。下一步,沈丘县政府将督促周营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厂巡查,在未办理相关手续前不予送电,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问题2:针对周口豫皖建材有限公司和沈丘县华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进行调试、生产。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3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3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沈丘县赵德营乡曹楼村,村中间有个板材厂,板材厂院内有一个磕石厂,生产时粉尘噪声扰民,洗砂废水随意乱排至附近河内,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磕石厂实际是一家机制砂加工点,位于赵德营镇曹楼行政村,业主刘耀功,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2019年11月底,当地政府发现该企业非法生产后,已联合相关部门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拆除设备。此次接到转办件再次现场核查时,发现场内尚有部分难以拆除的设备未彻底清理。

三、处理整改情况

针对该加工点存在的问题,当地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未拆除的残留设备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沈丘县赵德营镇党委给予曹楼村村干部刘玉国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沈丘县政府将责令相关部门加大后督察力度,严防死灰复燃。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4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4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商水县行政路与大西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家磕石厂,白天关门不生产,每到晚上不定时生产,生产时粉尘较大,噪声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厂全称是商水县厚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商水县产业集聚区西环路与行政路交叉口,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业主王高锋,于2017年12月办理环评手续,项目为年产150万吨废旧再生砂石料。工艺流程:原料-三级破碎-筛分-成品。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生产车间内安装有喷淋设施,破碎工序、筛分工序设置抽风机,产生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不存在生产时粉尘较大的问题。此次现场核查时,该厂因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员通过商水县电业局调取了该厂近期用电量记录,结果显示从12月4日至13日,该厂用电量为2290度(属于生活用电,包括:照明、6台空调、喷淋设施用电)。关于反映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核查,破碎车间周边200米内无居民居住。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商水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5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5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西华县至扶沟县的路上,红花镇东高庄村,有一家东明石化加油站,该加油站厕所污物排至加油站北邻的一个池子内,臭气熏天,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加油站位于红花镇东高庄村,办理有营业执照、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登记表,手续齐全。建设有化粪池一座,厕所污水排入化粪池内,满后用吸污车抽走。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化粪池污水外溢。

三、处理整改情况

下一步,西华县将加大对各加油站点各项治污设施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卫生。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6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6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太康县大许寨镇张楼行政村,村西路南有一无名木材厂,生产时粉尘较大。车辆运输原料时无覆盖,行驶过程中树皮和锯末掉落现象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木材加工厂全称是太康县华桂秸秆购销有限公司,位于大许寨镇张楼行政村村西,占地约2.21亩,法人龚华辉。经营范围:木材收购、加工、销售,属非法占地。大许寨镇政府已于2019年11月5日对该厂下达停产自行拆除通知,并对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随后业主已将生产机器设备陆续变卖,但目前仍有剥皮机、压板机各一台未卖出,未彻底拆除。此次现场核查时,该厂未生产,但原厂区内还暂存约3吨树根及少量成品木板、树皮,物料未清除彻底。

三、处理整改情况

接到转办案件后,太康县立即责成大许寨镇政府组织机械车辆对剩余机器进行彻底拆除移位,对现有树根、木板、树皮进行变卖清运。目前,已经拆除清运完毕,原非法占地已全部复耕。

四、责任追究情况

经研究,大许寨镇政府给予张楼行政村支部书记李自勤诫勉谈话处分。

2019年12月16日

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7

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

2019年12月13日,我市接到河南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八组交办案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立即整改落实,现将编号D411600000000201912130007号案件具体查处结果报告如下:

一、案件反映情况

1.涡河桥南岸顺通加油站建在河堤上,占用河堤土地把该站的油罐埋在河堤上,如果发生石油泄漏将会对河水造成污染。

2.桥的北岸,石化服务区加油站,无规划占用城市花园用地,听说有环保部门检查今天刚停业。

3.石化服务区往右边走两公里团结北路,路右边金山加油站,无汽油销售许可证,汽油机用白色塑料布罩着,现在还在销售汽油。

4.金山加油站往北500米有一中圆石化加油站无手续,听说有环保部门检查今天刚停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全称是太康县顺通加油站,位于太康县建设路北段涡河大桥南侧路东,法人李志功,办理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该加油站虽有经营资质,也与太康县河滨公园管理中心签订有租赁土地合同,但因其建在新涡河河道内,违反防洪法相关规定,目前已由太康县水利局移交太康县纪委监委,正在办理中。

问题2: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油站位于太康县建设路北段涡河大桥北侧路东,法人程洪涛,办理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经核实,依据太康县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定,该加油站所占用土地规划用途为道路防护绿地和住宅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2019年7月,太康县商务局发现该加油站擅自迁建,向北迁移50米从事经营后,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经营。接到此次转办件再次核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存在擅自偷偷经营现象。

目前,太康县联合调查组已将该加油站设备拆除,电力部门对其进行断电。下一步,太康县政府将对其违犯城市规划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3: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加油站全称是太康县城郊乡拖拉机加油点,办理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人王锦山。经营地址:太康县城郊乡政府北450米路东。许可经营范围:柴油。2019年8月,太康县商务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加油点违规从事成品油汽油超范围经营活动,于8月16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成品油汽油经营。接到此次转办件后,相关部门已拆除其汽油加油设备。

问题4: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加油站全称是周口太康石油分公司银都加油站,法人高长安,办理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41160010号。许可经营范围:柴油、汽油。发证日期:2004年9月。2019年7月,因该加油站擅自迁建,太康县商务局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接到此次转办件后,调查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加油站成品油经营活动。

三、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石化服务区加油站和金山加油站存在问题,经研究,太康县给予负有属地网格化监管责任的城关镇程桥行政村支部书记程自强党内警告处分,对城郊乡陈庄行政村村主任姬红旗实施约谈。

2019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王松涛]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