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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一家亲 凝心聚力共发展——太康县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12-19

张新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对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指明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方向和目标,对新时代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太康县地处豫东平原,与3个地级市的8个县交界,区域位置特殊,是人口大县,也是人口流出大县,信教群众众多。全县共有21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4.85万人,其中回族人口4.82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2%,分布在全县14个乡镇26个行政村,有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9个。太康少数民族人数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县。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太康县民族团结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管理,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实现新作为,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全县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民族经济和各项事业得到了健康发展,民族团结工作不断得到强化。喜悦浸润着汗水,成功伴随着付出。2018年,太康县被省民委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创建先进单位”。太康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打牢民族团结工作基础。

太康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民族团结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专门制定了《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统战、民宗、公安、财政等30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的领导机制、考核机制、保障机制和表彰机制。二是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管理格局。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把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采取集中培训、挂职锻炼、公开选拔加分等方式,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50多名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太康县民宗局被省民委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创建先进单位”,17个集体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8名个人被授予市级以上“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太康县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民族团结代表人士制度、走访慰问制度等,并将每年的8月5日定为全县睦邻友好村邻联谊活动日,形成全社会支持民族团结工作的合力。

二、着力改善民生,坚持创建惠民,共享民族团结创建成果。

太康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民生大改善增进民族大团结。一是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任务,先后争取民族村基础设施项目25个,资金837.6万元,为民族村修路80公里、建桥17座、打井60眼、修河道30公里、修缮12个民族村的自来水设施等,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积极建议把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列入县产业集聚区规划,从政策、用地、资金、环境等方面给予民族企业支持;已有明正清真食品等3家民族企业入驻县产业集聚区,投资规模达4亿多元。三是开展技术培训,县民宗局与劳动、农业、畜牧等部门联合,每年举办3至5期少数民族农民工培训班,组织技术指导20场次。培训了600多名优秀少数民族技术工人。充分发挥回族善于经商的传统,大力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解决3000人次各族群众就业问题,培育了一大批回族小老板。四是扶持民族企业发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培训民族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和技术骨干,帮助民族企业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补充作用,每年实施一大批“精、小、快”的致富项目,使广大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直接受益面达80%以上。五是坚持不懈发展民族教育,在全县回族中小学实施了营养早餐工程。六是积极推进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全县少数民族群众已基本实现了城镇居民养老、农村养老、医疗保障全覆盖。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引导,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

太康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深入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不断增强民族团结工作的实效。一是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把创建活动延伸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每个角落。整合各种新闻媒体及各级党校、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宣传教育阵地资源,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政策宣传月、“六五”普法、“六进”(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宗教场所)、走访慰问等活动,聚集社会力量,构建大宣传的工作格局。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三个离不开”的宣传教育,促进各族群众交流交往、加深理解、增进感情。今年以来,太康县先后召开座谈会、演讲会21次,张贴标语1000多幅,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举办书画展、板面展4次,电视字幕20条,手机报12期,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20多期,培训人员3000多人。二是以开展不同民族村创建友好村邻、结对帮扶等活动为载体,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1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与相邻的30多个汉族村结成了友好村邻。三是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2019年,太康县投资1000多万元,把城关回族镇团结路、南关花园打造成集民族团结宣传、群众娱乐休闲、文化景观为一体的新时代广场,让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淳朴向善、理性包容、民族团结、勤劳致富的观念深植回汉群众之心。四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开展“四进”清真寺活动,引导穆斯林群众走伊斯兰教中国化道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坚持依法治理,维护合法权益,提高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太康县正确把握当前民族团结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不断增强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扎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睦,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着力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民族团结工作情况分析联席会议机制、民族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信访稳定协查机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机制、跨区域协作机制及少数民族群众医疗纠纷沟通监督机制等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民族团结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推行“原点工作法”。建立基层工作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民族宗教三级网络的作用,对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原地早发现、原地早调处、原地保稳定,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再大的事不出县,相继有10多起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在原地得到解决,消除在萌芽状态。

落实乡村“两员”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和建立县、乡、村三级宗教协管员和宗教信息联络员队伍,全县23个乡镇配备宗教工作助理员23名,村级配备宗教工作协理员775名,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制订下发《太康县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及村协理员工作职责》,村协理员专项补贴纳入全县财政预算,明确考核奖惩和激励措施。

扎实开展“四进”宗教场所活动。2019年4月24日,太康县在城关镇召开了“四进”活动再提升现场会。在“四进”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活动内容,在全县130处宗教场所开展了进国旗、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法律法规、进宗教事务条例、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中国传统文化、进消防安全、进财务管理制度“八进”活动,引导宗教界树立主体意识,尊重民风民俗。

新的目标催人奋进,新的征程任重道远。下一步,太康县将在总结、推广、应用已有经验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团结工作精神,全力解决关乎民族宗教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巩固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全面建设和谐幸福太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太康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责任编辑:牛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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