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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信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19-12-27

程远新,男,汉族,1971年2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412822197102174119,家住河南省泌阳县高店乡和岗村委上岗。2019年3月16日我因在周口市商水县谭庄镇王庄村实施冶炼柴油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我法律意识浅薄,不知道提炼柴油是非法处置废弃物行为,更不知道非法处置废弃物3吨以上就构成污染环境罪,导致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带来了威胁,在司法机关追究我的刑事责任时,我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并主动到司法部门自首。我就此违法行为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并保证以后绝对会严守法律,不会再做危害社会、危害人民、危害国家的行为!

道歉人:程远新

2019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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