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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一单四保”防“三户”返贫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1-22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高洪驰

太康县委县政府在继“五养”模式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养老难题之后,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为2019年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购买一张保单,实施“医疗、教育、住房、收入”四项保障,有效防止“三户”返贫现象发生。

据了解,为实现对2019年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三类人群的精准帮扶,防止返贫,太康县统筹财政资金260余万元,为全县26232“三户”人员每人缴纳100元的保险基金,并与第三方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明确投保人、被投保人、保险人三方的责任和义务、时间节点、保险范围及目标要求。在保险期结束后,保险人扣除赔款及运营费用后如有结余,则顺延为下一年度防贫保险费,顺延防贫保险费不再计提运营费用,在保险期间或结束后如资金不足,则由县扶贫办在确认资金缺口后,县财政注入新的防返贫保险资金。

在“一单四保”实施过程中,县扶贫办负责对本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因保险人工作开展不扎实、落实不到位,而造成的不应付而付、应付未付、未按标准执行的,协议可当即废止,扣发当年全部应付运营费用,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险公司负责定期对辖区内“三类户”进村入户排查上报,也可接受农户自行申报。接到信息后,需第一时间对参保对象进行调查取证、审批和资金拨付。建立健全赔付报告制度,采取每月报告、半年小结、年度总结的形式,定期向县扶贫办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报告。乡、村两级负责对“三户”防返贫保险的宣传和监测实施工作,确保宣传全覆盖,建立近贫预警、骤贫处置、脱贫保稳的监测预警工作,协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调查核实工作。被保险人要熟知保障范围,一旦“三保障及收入”出现下滑问题,要及时向乡村及保险公司上报,请求调查核实。

同时,明确保单的保障范围:因突发重大疾病住院需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意外伤害需由个人承担住院医疗费用、住院自费医疗项目、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身故、疾病身故等按照标准及比例给予全额保障;子女在高等院校(包括省内独立学院、省外普通高校,及顶岗实习期间)就读,或在义务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学校就读,保险人给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超过0.6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给予保障;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交通事故及其它突发灾害或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导致家庭住房损毁,扣除政府救助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比例给付家庭财产损失赔偿;因被保险人无一技之长导致家庭收入减少,引发贫困,政府提供专项岗位岗前培训及上岗往返差旅费用,给予赔付限额0.2万元以内实际发生费用。

[责任编辑: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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