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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四个紧盯”做好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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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3

    本报讯(记者 韦伟 通讯员 刘润琪  文图)“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方向,岗位就是战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治形势,沈丘县纪监委主动作为,通过专题学习、周密部署、下发纪律通知、专项督查、审查调查等手段,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以“四个紧盯”督促落实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纪律到位,以最严措施严明责任、最严作风加强监督、最严纪律严肃问责,为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保驾护航。

    紧盯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关于沈丘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和沈丘县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禁令》,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是否真正把疫情应急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按照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紧盯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10个检查组深入疫情防控一线,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点人员到岗、履职尽责情况,有效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

    紧盯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中,检查组督查辖区对武汉、黄石、孝感等疫区返乡人员是否进行信息报告和有效管控措施,督促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疫区返乡人员管控工作落地生效。

    紧盯疫情防控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期间,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相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对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疫不认真执行防控工作要求、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严格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以监督实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目前,该县10个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办办事处)和派驻单位开展督查80余次,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防控工作精准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黄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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