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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心港:政府出台专项资金奖励政策 集装箱航运迎来开门红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3-02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宋风 通讯员 赵磊 

2月28日,44个水运集装箱从周口中心港码头出发,南下广东,这是复产复工以来我市发出的首批保障物资供应的水运集装箱。记者从中心港码头获悉,随着周口市政府鼓励集装箱航运政策的出台,运输企业在我市集装箱水运业务,将受到市财政专项资金奖励,周口航运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周口中心港码头复工后,散货运输业务目前正在加班加点全速运转。与此同时,位于4号港池西侧的集装箱码头也在紧锣密鼓地调货装船。当天下午,满载44箱小麦、面粉等物资的集装箱船从周口中心港扬帆,本批货物将被运往广东佛山的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生产酱油的原料使用。

供货方西华枣花面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受疫情影响,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短缺,为保障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我们发来了大批订单。通过运输量、运输价格等方面,与传统运输方式进行综合对比,我们选择了效率更高的集装箱水路运输。后续我们会源源不断地从周口港码头装船,将物资发往生产厂家。”

码头运营办负责人段传奇说,为保障下游生产企业物资供应,周口中心港码头集装箱业务做到随到随装,货物到港后立即装箱装船,装满后第一时间发出。根据船只承载能力,本艘货船装满44个集装箱,运输量之大,对于周口港,承运方、供需方,都可以说是实现了“开门红”。

运货多并不是本次航行的最大亮点。享受到周口市为鼓励开展集装箱航运业务,拨付的专项奖励资金,使本次航行的意义影响深远。据悉,去年年底,我市出台了《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口中心港集装箱运输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了我市为支持集装箱航运设立专项奖励资金的使用办法,其中包括七个奖励类别,分别是:开通集装箱航线船代企业奖励、选择水路集装箱运输货源企业奖励、选择水路集装箱运输货代企业奖励、支持发展内河自备箱奖励、港口运营管理企业的奖励、集卡车运输企业的奖励。

以本航线的运营方为例,根据文件规定,自周口中心港至淮安港的始发班轮,每个往返航次每个集装箱(包括重空箱)给予275元奖励。本航线年度承运的内外贸集装箱进出口箱若能达到6000箱,还能在原先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再奖励50万元。根据细则,无论是运输企业、港口运营企业,还是货源企业,通过集装箱业务,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金奖励。

“这是水运集装箱运输行业的惯例,港口集装箱业务刚刚起步时,运量较低,会造成运输企业亏损,为了保障航线的持续运营,地方政府往往会出台相应的资金奖励办法,大力扶持集装箱航运业务发展壮大,帮助企业扭亏为盈,最终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段传奇说。

奖励政策的出台对航线运营方来说期盼已久。本次航线运营方淮安淮河集装箱物流项目部副总经理江卫告诉记者:“集装箱业务补贴政策出台的目的是,扶持当地集装箱水运市场从无到有到发展成熟,这项政策对地方集装箱水运业务早期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随着政策的推行,会激励更多运输企业参与到当地水运集装箱业务中,对周口航运发展会起到非常有利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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