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3-16
1.请您回国前48小时和到达国内机场后及时与目的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并如实报告行程、健康状况等情况;
2.请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请您入周后配合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
4.请您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周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394-82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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