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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地建房被重罚 沈丘法官巧化执行案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4-23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彭慧

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战士成功执结了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通过不同角度以案说法,经过耐心地劝说被执行人李某,被执行人履行了非法占用集体建设用地的罚款38646元,行政机关主动撤回了申请,案件的顺利执结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4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批准,非法占用留福镇留福行政村集体建设用地擅自建设商住房,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给予被执行人李某责令退赔非法占用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给予非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38646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李某主动退赔了非法占用土地,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罚款义务,也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019年11月,沈丘县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周战士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李某一直借口推脱拒不履行,周法官考虑如果直接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将不利于案件矛盾的彻底化解,多次电话联系李某进行沟通对其做思想疏导,并通过添加微信线上向李某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普法教育,促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表示尽快履行交纳罚款。4月15日,在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履行38646元的罚款后,沈丘县国土资源局撤回了该执行申请,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近年来,沈丘法院坚持积极探索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协调处理,做到依法解决行政争议与案件“案结事了”的统一,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未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起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因案施策,降低了执行的风险,真正做到了案件“案结事了”的良好成效,获得了群众的一致称赞。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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