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喜获“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0-05-19

本报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宋诗杰)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被太康县人大常委会授予2019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县两会期间,太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县“一政一委两院”有关部门30个单位、公共服务行业部门35个单位的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因工作业绩突出获此殊荣。

过去的一年,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在太康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紧盯目标任务,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10浓度同比下降5.4%, PM2.5浓度同比下降4.4%。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优于Ⅳ类水质标准,总达标率90%以上。全县城乡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柴油货车尾气治理检测12388辆车,完成率112.2%,占全市总数的50.26%,全市通报表扬。《周口日报》分别以《太康铁腕守护碧水蓝天净土》《太康:科学攻坚换来天更蓝》为题在头版头条位置对太康的环保工作成绩进行了报道。

[责任编辑:王松涛]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