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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社局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会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7-17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赵永军

7月16日上午,太康县人社局在县扶贫办三楼会议室举办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培训会。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系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劳动保障相关法规条例,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在劳动保障方面的根本利益。周口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保障监察科曾照强科长受邀参加会议并授课,太康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虹同志,人社局副科级干部张常义,县住建局副局长陈治国同志,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各乡镇人社所所长,县产业集聚区各企业负责人,太康县建筑领域各在建项目经理,共计130余人参会。

会上,李晓虹局长首先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二是要严格执法,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要认真听讲,确保学习成效。李晓虹局长强调,希望通过曾照强科长的授课,在今后的工作中,用人单位要学会依法用工、规范用工、诚信用工、和谐用工。人社局劳动监察队要依法行政,正确行使职权,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曾照强科长以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娴熟的业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给大家上了一堂高质量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培训课,从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背景意义、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职责和责任、如何保障农民工工资及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以生动鲜活的事例,多角度、多层次地详细生动地进行了讲解。最后,曾科长特别要求,劳动监察执法案件过程一定要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做到案卷规范。

会前,发放了太康县人社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页及《“稳就业、保就业”惠企政策汇编》,下发了《太康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域内所有用工企业安装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的通知》。

[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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