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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检察院“四项工作原则”关注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工作

来源:新周口客户端

作者:

2020-08-04

周口日报∙新周口客户端记者 陈永团 通讯员 张艳华 李亚晖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旅客的乘车安全,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近日,淮阳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就共同会签的《关于防范未成年人道路乘车刑事案件发生的工作意见》召开了座谈会,目的是为了找准工作契合点,深入开展合作,全方位、多主体的推动全区保护未成年人乘车安全工作的开展。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梅芳介绍淮检会1号文件出台的背景及内容。

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康宏表示,道路运输经营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职尽责,对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安全知识培训;交通运输管路局要做好监管职责,对黑车经营等现象严管重罚;建立二级客运站,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地区群众出行难等问题。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新爱强调,落实好该《工作意见》必须遵守四项工作原则:一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把牢当前保护未成年人乘客安全乘车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长期、突出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工作开展。二要坚持保护为要。坚持未成年人乘客权益最大化原则,客运经营站点、司乘人员、家长、学校都要坚持这一原则,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要坚持宣传教育优先。把与安全乘车相关的法治教育纳入教学体系,提高师生的安全理念和思想觉悟。四要坚持合作共赢。充分整合检察、运管、交管和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未成年人平安出行、安全乘车建设,为建设平安淮阳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编辑:王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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