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关于芦秀真继承王焕于不动产的公告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0-12-04

申请人芦秀真因继承王焕于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50%房屋所有权(证号 :018626),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王焕于所有继承人芦秀真、王贺、王春玲、 王巧玲同意,由芦秀真继承上述房屋所有权。

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袁甜甜]

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周口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