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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政策评估制度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

2021-01-12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这是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5年1月,《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在中央层面,一些重大改革方案、重大举措在出台前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时引入评估机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开展了政策评估工作,有的还出台了针对特定领域(或类型)政策评估的指导性文件。实践证明,重大政策评估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中国特色的治理方式,是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重大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方式,对完善有关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提高改革决策和政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国内国际发展环境快速变化、错综复杂,社会利益趋向多元、矛盾频发,国家治理和政策制定的难度不断加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机构改革和行政改革的深化、政策质量的提升,都要求抓紧健全重大政策评估制度,推进重大政策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尽快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只有这样,评估工作才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评估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

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推动重大政策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需要着力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确立政策评估的地位。应研究制定和出台相关的法律、规章或指导性文件,确立重大政策评估的地位。应明确各级政府制定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出台前要进行评估,在实施一段时间以后也要进行评估。规范评估主体、客体的权力与责任,对评估原则、评估类型、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公开及评估机构、人员组成、经费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从法律上保证重大政策评估的地位,推动评估工作走上独立、规范和法制化的道路。

重视发挥人大和财政、审计的独特作用。对于各级政府颁布实施的政策,建议由同级人大常委会或其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评估,并对评估过程进行监督。任何一项重大政策的出台和实施,都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都需要审计部门的参与,因此需重视发挥财政、审计等综合部门在重大政策评估中的监督、评价和推动作用。

加强评估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所属政策研究机构、党校、社会科学院、高等学校等可以承担政策评估的具体工作,并对这些机构进行规范、整合,保证评估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性。鼓励和引导民间政策评估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民间评估机构体制灵活、专业化强、客观公正、社会关系广泛的优势,特别应注意赋予民间评估机构的独立地位。加大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探索适合国情的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当前,需不断加强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建设,参照先进、实用的评估方法与制度设计,比如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专家评估与民众参与相结合、事前评估与事中事后评估相结合、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相区别等,并结合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评估理论、评估方法和评估技术,做好知识储备和研究储备,不断提高重大政策评估的针对性、有效性。注重结合新业态、新发展,重视量化方法的应用,重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和资源在政策评估中的运用,尤其应当区别政策评估与既有较为成熟的项目评估,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评估理论和方法。

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重大政策评估是一项耗资较大且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种专业人才参与,需要收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经历较长时间的分析研究和评估过程,因此需要提供独立的经费保障。一方面应重视评估经费预算保障,确保政策评估拥有充足的财政资源。另一方面在政策评估体系的建设中,可探索建立垂直的财政支持渠道,保障政策评估经费来源的独立性。

提高重大政策评估的透明度。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加政策制定过程中政府与社会、民众的互动,增进民众对于公共政策的理解,减少政策推行过程中的误解和阻力,保证评估结论客观公正,提高评估质量。建立政策评估信息系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不同情况,把可公开的政策评估信息对公众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议。

重视评估结果的应用和反馈。重大政策评估主要通过发现改革方案或重大政策在设计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合理或不适当的政策目标加以修改,最终改善方案或政策结构。通过评估,不断地改进、修订和补充改革方案和政策内容,使整个改革方案和政策形成“制定—评估—执行—评估—完善”的良性循环。应完善政策评估结果的反馈处理机制,针对政策评估结果,建立制度化的反馈机制,确保成文的评估报告传达到被评估部门,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程序和上报流程,保证评估发现的问题及建议都能得到落实,确保政策评估结果得到有效应用。为了更好地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将评估结果与评估对象的绩效考核挂钩。(李志军)

[责任编辑:袁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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