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周口日报
2021-01-19
我中心已对“周口地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坐落在人民路东段北侧(编号1988—27)一宗地进行宗地地籍调查。依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周政[2018]24号》第八条处理意见,我中心拟对上诉宗地进行登记,现将调查结果进行公示。
若有相关邻宗地土地权属人对该宗地的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在15个工作日内向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无异议者,我中心将根据该宗地现状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示
调查结果:宗地东至地区广播电视局、居民区;宗地南至周口地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周口市法医学会;宗地西至周口市中心医院、周口市法医学会;宗地北至周口市中心医院;宗地面积5838.5平方米。
联系电话:8582288
15993237239
周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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