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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飞继承田辉不动产的公告

来源:周口日报

作者:

2021-01-23

申请人李飞因继承田辉所有的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中段东侧房屋所有权(证号2011010981),现向我单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田辉所有继承人李飞、田孝敬、朱秀清同意,由李飞继承上述房屋所有权。现对申请人申请继承事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没有异议,将在公告期满后为申请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

2021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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